9月15日凌晨,甘谷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侦查员在甘谷县城西关十字附近,将作案后准备转移赃物的犯罪嫌疑人芦某(现年15岁)抓获,当场查获黑兰州烟30条,价值4800元。
当晚,民警又顺藤摸瓜,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现年15岁)、张某(现年15岁)等。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芦某等四人在城区大肆盗窃商铺、居民住宅,盗窃现金、香烟、金首饰、电脑显示器、EVD机等物,并大肆挥霍赃款。
这起案件侦案后,共追回现金13513元,还有许多大小物件,其中包括液晶显示器、音响、铂金项链、诺基亚手机、U盘、EVD机、黑兰州烟、字画、私章、饰品、热水器、游戏卡,共涉及入室盗窃案件15起,涉案总价值3万余元,
目前,追回的被盗物品已全部返还受害人。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芦某等4人均系离异家庭子女,平时父母疏于管教,作案时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记者王惠玲 通讯员李占军 王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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