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涉黑案一审宣判
27名被告人各领其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多行不义必自毙。9月26日下午,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5·25”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申建平等27名被告人因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等,被法院依法判处1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指控罪名

    多达九项

    2012年7月19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就申建平等27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申建平、申锦平等27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窝藏罪,提请依法判决。

    麦积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申建平、申锦平以及杨某、康某、丁某、张某、李某、朱某、毛某、储某、吴某、王某、裴某、黄某、韩某、田某、潘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及34起违法犯罪事实进行认真审查,于2012年7月26日正式立案。

    累累罪行

    庭审八天

    2012年8月28日,申建平等27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麦积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9月4日下午7时庭审完毕。

    经法院审理查明,以申建平为组织者、领导者,丁某、杨某、康某为积极参加者,张某等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后,由组织者、领导者直接参与、组织、指挥或者为确立强势地位、树立权威等目的,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9起,肆意欺压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麦积区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被告人申建平一伙于2003年11月至2011年5月期间,对天水火车站广场发往西和、礼县客车运营实际控制,采取暴力、威胁方式,强行拉客、接客、宰客,扰乱客运市场,以骚扰、阻拦、排挤等多种手段致使十余名车主无法正常营运,被迫向其一伙交纳保护费,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2起,强行收取保护费共计95万余元;同时,又采取强行购买车辆及强行入股方式实施强迫交易犯罪3起,涉案金额35万多元,为该组织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2010年10月8日起,被告人申建平还伙同他人在麦积区石佛镇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一起,前后共开设赌场5场,每天聚集10至20人参赌,共获利2万余元。同年10月12日,申建平与闻迅前来占股的丁某发生矛盾后,申建平积极纠集其组织成员及其他人持砍刀、棍棒等器械赶到石佛镇,准备斗殴。当日晚上,丁某率其纠集的多人持械与申建平纠集的20多人发生斗殴,致丁某等人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0年10月12日晚上,被告人申锦平纠集张某、杨某、朱某等人赶往石佛镇帮申建平斗殴未果后,均返回麦积区海滨茶楼喝酒,被其纠集的李某、韩某等人也赶来参加。此时,余某纠集20多人持枪、持械分别乘车赶到海滨茶楼找申建平一伙及申锦平等人斗殴,替丁某报仇。申锦平等人在海滨茶楼得知后,由申锦平、张某对所纠集的20余人进行煽动、击掌鼓劲后并分发械斗工具下楼等候。余某一伙来到后,余某开枪威慑,申锦平等人四散逃跑,被余某所率人员追击、砍打,致多人轻伤,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此外,被告人申锦平等人所结成的数个犯罪团伙成员还分别实施了12起犯罪。

    其中包括2007年12月份,申锦平在麦积区一酒吧伙同他人开设赌场长达3个月,参赌人员多、规模较大,申锦平从中获利25万多元。2008年8月申锦平伙同被告人田某等人在原茶棋酒吧开设赌场,持续1个月,各自获利5万多元。

    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强行向一动漫城老板收取保护费5400元,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起。在麦积区开源招待所附近故意伤害纪某,致1人轻伤。被告人毛某、张某伙同他人在麦积区太子酒吧打伤曹某,致其轻伤。被告人李某、毛某、潘某等人在麦积区凯悦大酒店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2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告人朱某、储某伙同他人在麦积区渭滨北路合作银行附近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在麦积区陇昌路成都川菜馆寻衅滋事,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告人王某明知申建平、丁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住宿,情节严重。

    一审宣判

    各领其刑

    申建平等27名被告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等,经过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于9月2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申建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60000元。

    被告人申锦平犯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被告人杨某、康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后,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丁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被告人张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朱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被告人毛某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田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不等的刑期,对申建平等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被告人田某退缴的5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全力保障

    审判有序

    “5·25”涉黑案件的审理工作由省打黑办督导组督导,天水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指导、麦积区政法委组织协调。

    在审理过程中,麦积区人民法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审理指挥部还设立了审理、警务保障等五个小组。分别负责该案件的开庭审理、庭审期间的警务保障、后勤保障及案件案卷的存放安全、保密等工作。细化了工作任务,将60多项工作全部分解到人。

    在该起案件正式立案后,法院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阅卷,共审阅违法犯罪事实34起,证据材料2643份。

    由于该案的27名被告人分别羁押在兰州、白银、天水、平凉四市9个县区的看守所,为了使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在市中级法院的协调指导下,在全市共抽调警力及干警60人(次),分6个小组用3天时间,将异地羁押的12名被告人全部集中换押至秦州、麦积、清水三个看守所关押。

    在庭审前,参与该案审理的47名司法警察、60名工作人员以及30多名公安干警和武警参加了庭审前动员大会。会后,审理小组、警务和后勤保障小组分别组织参与审判工作的全体人员就押解、还押、看管、值庭、警戒、安检、入庭、后勤供给、监督督查等工作内容进行了实地演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了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庭审当天,相关单位对押解线路进行交通管制,并对法庭外围和内部实施安全警戒。对庭审场所、候审暂押看管场所、医疗保障场所、后勤供给场所及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庭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为了自觉接受监督,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旁听。

    天水晚报采访组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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