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残忍夺三命 父母包庇帮逃匿
武山“灭门惨案”凶犯伏法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记者蔚军平

    2010年7月16日凌晨,武山县19岁的董平,因琐事蓄意报复同为邻居的堂叔家,将堂叔一家3人残忍杀害。董平父母得知此事后,出资助儿出逃,并毁灭证据作假证包庇儿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2年9月2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武山“灭门惨案”凶犯董平,采用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19岁男子酿“灭门惨案”

    1991年9月出生的董平,家住武山县城关镇某村。2010年5月,董平因其家与邻居董某家素有积怨,且怀疑董某嘲讽其父母关系不睦,便产生杀害董某全家之念。

    2010年7月16日凌晨2时许,董平携带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翻墙进入董某家中,持菜刀朝睡在北房炕上的董某之妻汤某、董某头部砍击,董某与董平厮打,致董平手中菜刀掉落在地,董平即掏出尖刀朝董某的胸、背部等处捅刺数刀,致董某心、肺破裂,大失血而死亡。此后,董平持刀走到院中,见年仅11岁的董某之女小红(化名)在西房门口喊叫,即持刀将小红追至西房,不顾小红的哀求,朝小红胸部、背部等处捅刺数刀,致红红肺破裂、胸主动脉破裂,大失血死亡。董平来到院中,见汤某还在呻吟,又持尖刀朝汤某的左面、左胸、左臂等部位捅刺数刀,致汤某重度颅脑损伤、肺破裂,大失血死亡。

(发生惨案的院落)

    糊涂父母出资帮儿出逃

    作案后,董平带上屋内台灯从院墙上翻回自己家中,将自己杀害邻居全家的情况告知了母亲张某,并向母亲要钱准备逃逸。母亲给儿子1000元现金后,董平离家外逃,并将血衣、短刀等丢弃。

    董平离开家后,董平的母亲张某将儿子杀害董某家人之事告知了丈夫,夫妇二人发现董平的母亲张某所穿线衣粘有血迹,便将线衣塞入炕洞烧毁,又合谋隐瞒儿子犯罪事实。后来又在自家地里埋藏了9000元现金,以期日后与儿子联系,继续资助儿子外逃。

    2010年7月20日,董平在陇西县被抓获,7月28日,董平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其父母也因涉嫌犯窝藏、包庇罪被逮捕。

    一家三口一审均获刑

    2011年3月18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武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7·16”“灭门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庭调查时,被告人董平对自己杀害堂叔一家三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近几年我家和堂叔家一直关系不好,老为一些小事吵吵闹闹。案发当晚,我只想去和他家的人好好谈谈,没想到就把人杀了,我认罪。”

    被告人董平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董平自15岁外出打工至今,一直上当受骗,在外心理受伤后回家渴盼亲情呵护时,父母却经常吵架,而每每此时,都会传来邻居的冷嘲热讽,致其幼小的心灵再次受到伤害。因此,他才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鉴于他无前科且系初犯,因此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董平最后陈述时说:“因为我的年幼无知,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事后猛然醒悟,才发现自己犯下的是滔天大罪,给受害人一家带来灭顶之灾,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活下去,用我的后半生向受害人及其家属忏悔、赎罪,以求减轻罪孽。”

    董平的父亲在庭审中陈述,他与被害人董某是一个爷爷的孙子,两家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四、五年前关系相当不错,后来矛盾的起因是在宅基地方面发生了一点纠纷,后来自己盖了新房,董某心里觉得有点不舒服,经常以此为借口辱骂家里人从此矛盾逐年升级。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该案不仅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所以,建议加大矛盾调处机制,对一些相邻纠纷的化解要尽量平息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到产生了悲剧再去反思。在农村的普法方面要加大力度,尤其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心理疏导,对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心灵纠正。其次家庭对他们多进行一些关心和爱护是非常必要的,只有从各个方面予以关心,才能矫正他们人生的轨迹。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平无视国法,持械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己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董平以残忍手段杀死3人,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董平的父母明知儿子犯罪事实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并毁灭证据,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均己构成窝藏、包庇罪。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市中院随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平的母亲、父亲犯窝藏包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

    最高院核准 凶犯伏法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平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9月27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将罪犯董平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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