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水的千亩公益林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6:08:18 星期六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记者 柏拓

    历经4年的辛勤劳作,清水县新城乡四合村一组村民梁红林培育公益林1114亩。

    今年6月份,梁红林得知林业部门将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好消息,按补偿标准,他将领到11140元的补偿基金。但没想到的是,他所培育的1114亩公益林竟然“被缩水”,在四合村委会造册上报时成了18亩,原来该领的11140元补偿基金只剩下180元。

    缘何1114亩公益林只上报了18亩?被缩水的背后又有什么样的真相呢?

    4年努力

    培育公益林1114亩

    2009年9月份,经过新城乡四合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本村李家峡集体所有的200亩松树林和部分荒坡对外承包。最终,该村一组村民梁红林将其承包了下来。

    当年9月25日,梁红林和四合村委会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缴纳了1000元承包费,并于2010年10月18日前往清水县公证处公证了这份合同。

    之后,梁红林开始多方筹资对所承包林地进行了绿化,共造林1344亩,栽植了15万多株油松、刺槐,所栽树木存活率达80%,并在清水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权证》。

    “造林要买树苗、雇民工,由于家里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我不得不卖了家里唯一的一辆农用车筹集造林费用。即使这样,这些年来为造林我还是欠下了6万多元的债。如今,看到昔日的荒山郁郁葱葱成了林,我觉得再苦再累都值了。”梁红林看着自己的千亩公益林感慨道。

    盼望补助

    只领到18亩的钱

    “去年,就在我造林陷入困境时听到一个好消息,说2010年、2011年两年的国家级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要发放了。我算了一笔账,我栽植的1344亩油松、刺槐林中,有1114亩属于公益林范畴,这样我就能领到11140元的补偿基金。等这笔钱一到手就可以先付掉拖欠的部分人工费及部分树苗款了。”说起当时获悉要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消息,梁红林有说不出的高兴。

    然而,还没高兴多久,一次意外发现给梁红林当头泼了一盆冷水。

    “就在村委会造领取补偿基金的表册时,我发现仅给我造了18亩。我便找村委会、县林业局等部门进行纠正。好在我有《林权证》,村委会给乡政府上报的新表册中,把我领取补偿基金的林地面积更改成了1114亩。下来,我便盼着这笔钱能早点发下来。”

    今年6月份,梁红林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来自清水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发来的短信,称他的“一折统”中有180元的补偿金到账了。

    当时,由于这180元和他盼望的11140元之间的差距太大,梁红林也没深究这笔钱是一笔什么性质的款项。但隔了一段时间后,由于没有见到他盼望已久的11140元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他便去四合村委会、新城乡政府、县林业局询问。最终,他才搞清楚乡政府是按四合村委会所造的旧表册上报县林业局的,那180元就是他盼望多日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更让梁红林感到惊讶的是,在旧的《清水县新城乡四合村国家公益林农户登记表》确认所造公益林亩数的户主签名一栏中,已经签上了他的大名,但笔迹却不是他的。

    面对这样的结果,梁红林困惑了。他说:“荒山上造林的成活率低,这几年来为确保栽植的树苗能够成活,我一次又一次地补栽,为此背了一屁股债。好不容易盼到了领取补偿基金,却一下子怎么变成了18亩呢?”

    各有说辞 问题到底出在哪

    记者在新的《清水县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认定到户面积(新城乡四合村一组总面积)公示表》、《清水县新城乡四合村国家公益林农户登记表》中都看到,涉及梁红林的公益林共有3处,总面积为1114亩;而在两份旧表册中,涉及梁红林的公益林只有1处,面积为18亩。而且在旧表册中确认公益林亩数的户主签名一栏中,梁红林的签名确不是他自己的笔迹。是谁代签上报的,梁红林对此一点儿也不知情。

    事实是否如梁红林所反映的那样?缘何在新城乡四合村委会、新城乡政府登记造册上报县林业局时,梁红林1114亩公益林的数字变成了18亩呢?

    当时负责村里公益林登记造册事宜的新城乡四合村委会村干部赵世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第一次村委会对村里的公益林登记造册时没有领会精神,只是将18亩公益林分摊到了梁红林名下。在梁红林发现这个问题后,村上及时纠正了这个问题,重新登记造册向新城乡政府进行了上报。但是,不知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之时县林业局按18亩的数字执行了。

    但新城乡政府负责此项工作的王女士向记者强调,他们仅见到了四合村委会上报的关于该村公益林发放补偿基金的旧表册,并未见到所谓的新表册,在旧表册上梁红林应该领取公益林补偿基金的造林亩数是18亩。

    而新城乡政府办公室魏主任则告诉记者,发现村委会上报乡政府发放公益林补偿基金的数字出现错误后,梁红林仅仅是去县林业局设法更正,并没有前来他们乡政府对上报的表册进行更正,致使其领取公益林补偿基金的数字成了18亩。错误在于新城乡四合村委会,而非新城乡政府。

    工作失误 补偿基金难追回

    既然事实证明梁红林所造公益林是1114亩,为此他少领取公益林补偿基金10960元。那么,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魏主任告诉记者,发现错误后,他们已经积极和县林业局取得了联系,争取将梁红林公益林的亩数更正为1114亩。这样一来,在以后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工作中,梁红林便可以按1114亩如数领取补偿基金了。但是,现在要完全追回梁红林少领取的10960元公益林补偿基金难度很大。由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通过“一折统”的方式发放到农户手里的,该梁红林领取的10960元公益林补偿基金已打到了该村其他94户农户的“一折统”上面,这些钱大多已被这些农户用了,现在要重新收回来的可能性很小,这部分钱只能在以后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时设法弥补,能补多少便是多少了。

    挽回损失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看来,梁红林的公益林亩数可以由18亩更正为1114亩,但其少领取的10960元补偿基金要全部追回的可能性却不大。但是,梁红林却并不放弃领取10960元补偿基金的权利。如果,正如魏主任所说这些损失无法完全挽回,他还有什么途径追讨损失呢?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的王朝晖主任认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产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它的补偿范围是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按照相关规定,集体、个人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都在补偿范畴。梁红林作为拥有1114亩公益林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人,应该得到11140元钱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谁将其1114亩公益林的数字错报了,谁就应该负责纠正这个错误,为其追回少领取的10960元补偿基金。如果这个错误纠正不了,少领取的补偿基金也没有被追回,梁红林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清水县林业局、新城乡政府、新城乡四合村委会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追讨。

    把工作做得

    再细点 更实点

    作为一种对公益林管护者产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发放,切实使农民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获得了实惠,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户积极投身公益林培育的热情,有效推动了我市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每年每亩的金额只有5元钱,但对于造林中鼓励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可小觑,必将会在以后的公益林营造、抚育、管护中激发他们更大的积极性。试想,一名欠债承包荒坡培育公益林的农户,到头来连自己该领的每亩5元钱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都领不到,他的心里会是什么滋味?他以什么样的状态去投身到以后的公益林培育中呢?

    “这些年虽然为造林欠了不少账,但看到造林的成果初步显现,心里的那一股劲头却很大。可这次在领取补偿基金时遇到的这档子事儿,给我当头泼了一盆冷水。相关部门竟然以儿戏的方式来对待公益林的造林者,一想起来就让人心寒。”

    从梁红林的这番话中,相关部门在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时出现的工作失误,确实挫伤了他造林的积极性。

    这不禁要让人发问,1114亩公益林的数字变成18亩到底暴露出相关工作人员的哪些问题呢?

    在每次召开的全市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会议上,会议的组织者都要反复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公益林补偿基金的重大意义,明确补助范围,严格按国家政策兑现补偿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清水县新城乡在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时出现的这次失误,除了考问参会干部是如何参会、领会并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外,还使人不得不对他们实施效能风暴的成效大打疑问。竟然将1114亩公益林的数字上报成了18亩,很显然工作者缺失的是责任意识,而非业务水平。这个错误的背后,暴露出的是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根本就没有认识到公益林补偿基金的重大意义呢?还是效能风暴在他们那儿压根就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手下轻轻一笔,就可能直接关系到一项惠民政策是否能完全落到实处。向党和人民负责,使所有农户真正享受到一项政策所带来的实惠,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不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再细点、更实点。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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