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胡明全)10月9日,当陕西籍青年王某面对金额达45710元的调解书时懊悔地发出了“喝酒害死人,打人不应该”的感叹。
今年7月12日晚上10时许,陕西籍青年陈某驾驶一小型轿车途经310国道金龙山收费站时,以附近居住村民为由拒交车辆通行费。
当班收费员陈某给其讲解有关收费政策时,在车内喝醉酒的王某见状后为了给朋友撑面子,动手就对收费员陈某和当班的另一收费员周某大大出手,导致2人受伤,并使该收费站的部分收费设施受到损坏。
事件发生后,麦积区东岔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一边调查取证,一边安排将受伤职工送往医院治疗,并对打人凶手王某进行了控制。
后经东岔镇派出所协调,王某主动赔付损坏收费站收费设施和受伤职工医疗费用共计45710元,面对高额的赔付处罚,王某十分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