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辛磊】10月16日,市发改委召开调整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来自各行各业的14名代表各抒己见,与会多数代表认为,近年来煤炭、水电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为保障今冬正常供热,适当提高供热价格势在必行,但涨幅不宜过高,应充分考虑我市实际生活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
据了解,截止2011年底,我市两区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592.14万平方米,其中居民480.5万平方米,占81.15%,医院、学校、工商企业58.86万平方米,占9.94%,机关、事业单位52.78万平方米,占8.91%。而现行燃煤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近五年来由于供热运行成本费用的大幅上涨,造成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政策性亏损严重,企业生产运行举步维艰。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热力企业(单位)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或调整热价……”的规定,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城区居民承受能力、居民消费总水平及维持供热企业正常运营等因素,市发改委提出了两个调整方案。
方案一
住宅由4.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50元/月平方米;学校、医院、工商业由7.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8.50元/月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由8.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9.50元/月平方米,上调1元。
方案二
住宅由4.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75平方米;学校、医院、工商业由7.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8.75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由8.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9.75平方米,上调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