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截止2011年底,两区五县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单位1955个(市级单位608个,县区单位1347个);全市应建立住房公积金人数17.9万人,实际建立15.7万人,覆盖面为87.7%。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个人各12%,最低为单位和个人各5%。天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0%;秦州区缴存比例为单位6%和个人7%;甘谷县、武山县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7%,麦积区、秦安县、张川县、清水县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
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51442.6万元,其中市中心归集21918.1万元,县区归集29524.5万元。缴存余额达到15.11亿元,缴存余额增长率达35.34%。
2011年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使用11047.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8118.9万元,县区公积金提取2928.4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截止年末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874笔,贷款余额为43054.3万元(其中逾期贷款24.2万元),较年初贷款余额30654.5万元增加12400万元;全年新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88笔金额17209万元,完成年计划18000万元的95.6%,较上年同期14558万元增加2651万元,增幅为18%,全年累计回收贷款4804.2万元,年末公积金存贷比为28%。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11户,金额为24.2万元,其中秦安管理部逾期贷款10户19.2万元,张川管理部逾期贷款1户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6%。
三、住房公积金运用及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心持有资产总额15.34亿元(含国债及定期存款总额9.83亿元),负债总额15.21亿元,净资产1327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201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总额3844.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09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524.3万元,国债到期利息收入1196.5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32.4万元。
(二)201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总额2663.3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2474.5万元,委贷银行委托贷款手续费78.8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110万元。
(三)201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81.5万元,比去年减少124.5万元,增值收益率为0.78%。年末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4万元,中心管理费用28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7.5万元。
特此公告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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