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本报生活热线接到了童先生的反映。童先生说:“12月23日晚约10时许,我在秦州区玉泉镇东方红新村村口乘坐了一辆出租车,相继去了市一院及市总工会。期间,虽然我因办事下过车,但出租车一直打着表。最后下车时,计价器显示车费是11元。我便递给司机15元钱,但这名司机却并没有给我找钱。当我等待找钱时,这名司机却已经掉转车头驶走了。见此情景,我便记下了这辆车的车号甘E·22130。没想到已经行驶了一段距离的出租车却停了下来,司机从驾驶室中探出头来还朝着我嚷了句‘记下了车号,你又能把我咋的’之类的话才扬长而去。这样的出租车谁敢坐,我可以不要求司机退钱,但司机必须得被处理,并向我道歉!”
接到童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记者当即向市运管局稽查大队进行了反馈。该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一旦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
之后,该队立即责成甘E·22130号车所在的天水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甘E·22130号车经营者为王某。事发当晚,由其雇用的夜班司机李某驾驶。童先生所反映问题属实。
于是,市运管局对此事做出了如下处理:对天水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罚款500元;给李某的从业资格证扣5分。
而天水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处罚甘E·22130号车经营者王某500元的同时,责成王某辞退了其雇用的夜班司机李某,并就此事向全公司所有出租车经营户进行了通报,希望大家都能够引以为戒,提高服务水平,以良好的态度给乘客尽力提供优质服务。
1月4日,天水玉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郭经理带着甘E·22130号车经营者王某,向童先生当面道歉。双方就此达成了谅解,童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就这起投诉,市运管局稽查大队陈队长认为:虽然3块钱的纠纷表面上看来不是什么大事情,但就甘E·22130号车夜班司机李某对待乘客的行为却是大事情。毕竟,出租车是一座城市流动的窗口,这个窗口是否靓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
陈队长表示,今后,他们一定要加强对全体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稽查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以扮靓出租车窗口,让其以良好的形象迎接八方来宾。(记者 柏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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