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秦州一家酒店的35名员工发现“法人”携款不辞而别,使得他们的7万多元工资没了着落。
消息传来,秦州区政府高度关注,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联手,迅速展开了追逃。
企业“法人”
携款不辞而别
1月24日中午,在秦州区藉河北路一家酒店的大厅内,50桌婚宴依次摆开,前来恭贺的嘉宾们频频举杯,为一对新人送出最为真挚的祝福。而这家酒店的员工们则穿梭其间,忙得不可开交。
当晚,忙乎了一天的酒店35名员工都早早进入了梦乡。第二天一早,正当大家按部就班地准备上班时,却发现酒店的负责人鲁某不见了踪影。这时,大堂经理伏女士发话了,说昨晚她电话接到酒店负责人鲁某说放假的通知,但是,具体上班的日期及发放工资的事情并未提及。
“怪了!既然安排放假了,为何不发放工资呢?负责人莫不是跑了吧!”一名员工的话提醒了在场的所有员工。于是,大家便向吧台收银人员打问白天婚宴收入的款项哪儿去了。结果,发现白天酒店婚宴包席及最近收入的10多万元都被鲁某带走了。
这下,员工们慌了,立即拨打鲁某的电话询问情况。但是,不管大家怎么拨打电话,都显示鲁某的手机无人接听或者无法接通。
当日下午3时,看到联系鲁某无望,该酒店厨师长张先生立即拿着酒店所拖欠35名员工工资的统计表,并带着几名员工代表前往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
35名员工工资
无着落
接到投诉后,秦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迅速赶到了这家酒店核实情况。执法人员看到该酒店负责人鲁某已是人去屋空,酒店的经营款也是空空如也,都被鲁某带走了。而调查表明,就在这家酒店白天办50桌婚宴期间,鲁某一直都在。
通过进一步查看该酒店的相关资料及工资发放册,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和员工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该酒店法人姓韩,鲁某来酒店不过3月,只是临时负责而已。截至目前,该酒店共拖欠35名员工一月半工资,总金额达73000元。
而且让执法人员着急的是,他们多次拨打鲁某的手机,也无法联系上其本人。
就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之时,这家酒店的员工情绪激动,都担心鲁某走了,他们一月半的工资会不会打水漂。见此情景,执法人员耐心地做起了这些员工的思想工作,并承诺一定会尽快调查,为他们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当日,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立案调查该案,并向该酒店下发了《甘肃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酒店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进行整改。
两部门联手
跨省紧急追逃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23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为目的,具有逃跑、藏匿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0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据此,这家酒店负责人鲁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况且,该酒店拖欠工资人数达35人,金额达73000元之多。一旦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到这些打工者回家过年,而且还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调查所显示问题的严重性,让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万分着急。他们匆匆赶回单位,向局领导作了汇报。
这起秦州首例餐饮企业负责人携款逃匿并拖欠员工工资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23日施行《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的我市第一起案件。
全面了解了情况后,秦州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宪泉立即指示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州公安分局联手,尽快查明案件,帮35名酒店员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让他们尽快回家过年。
1月30日中午,由秦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秦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组成的联合办案组一行5人,赶往该酒店法人韩某及临时负责人鲁某所在的陕西省宝鸡市,展开案件的调查。
一个电话
让悬案落地
当日下午2时30分许,联合办案人员抵达宝鸡市。下车后,他们直奔宝鸡市公安局,寻求当地警方的援助。在宝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外勤大队的协助下,迅速展开了对涉案人员的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韩某早于去年4月份在一次事故中去世,而鲁某的住址则是房门紧闭,据附近邻居讲已经好长时间没见到鲁某的踪影了。更为复杂的是,鲁某的身份证是宝鸡的,车牌是咸阳的,手机号则是平凉的。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1月31日,正当秦州联合办案组研究从什么地方着手侦破案件时,一个电话的出现让复杂的案件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
当日中午,酒店的大堂经理伏女士接到了一名自称是鲁某朋友的刘某的电话。刘某在电话中让伏某设法稳定酒店员工情绪,并表示他将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很快,秦州联合办案组便获悉了这个好消息,并当即联系到了刘某,前往宝鸡市某单位和其见了面。
面对办案人员,刘某讲了一些情况。原来,自从该酒店法人韩某于去年4月份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去世后,鲁某作为其生前朋友于去年11月份前往秦州帮忙打理酒店,可酒店经营情况一直不是很好。可能是到年底了鲁某本人经营压力很大,才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劳动监察人员告诉刘某,根据新施行的规定,鲁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是,根据该解释第六条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劳动监察人员让刘某劝导鲁某出面积极处理此事,别一意孤行。
听了劳动监察人员的宣讲,刘某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他将积极动员鲁某支付拖欠酒店员工的工资。
案情至此水落石出,联合办案组决定暂时返回秦州。
万余元垫付款
发给员工
2月2日,刘某向酒店打来了10000多元垫付款,让35名员工先回家过年。等到年后正月初七即2月16日酒店开门营业之时,再补发全所有员工的工资。
虽然这点钱不够所欠的工资,但是35名员工悬着的心算是落实了,大家都接受了这种处理办法,收拾行李踏上了回家过年的路。
临走之时,2月4日下午,该酒店厨师长张先生及办公室主任吕先生带着几名员工早早来到了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劳动监察人员转达了酒店35名员工诚挚的谢意。
秦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队长白富强说:“为劳动者维权,是咱们的职责所在,你们就不用感谢了。请你们尽管放心,好好安心回家过年吧,有咱们在,你们被拖欠的工资一定会被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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