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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惠及76万多市民
http://www.tsrb.com.cn 2016-04-14 15:23:51 星期四     字体设置:

    □通讯员移红霞

    天水市是国家续“两江”后第二批医改试点城市,依据国务院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精神,从2000年12月开始,启动实施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天水市先后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底,又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等医保政策。

    目前,随着多项医保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天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多项医疗保险制度为补充,多层次、多种类覆盖天水全市城镇群体的医疗保障框架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目前,天水市医疗保障惠及76万多市民。

医保出院结算

    【政策配套】

    “四统一”管理  实现市级统筹

    2月16日,在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一名天水市武山县的患者家属正在给患者结算住院治疗费用。他对记者说:“以前,我们县上的工作人员患病在市上的医院治疗结束后,要拿着住院的各种手续的医疗费用发票,到县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用。现在,市县的医保政策统一了,我们县上的职工在市上住院后,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了医疗费用,我们患者只需掏自己个人应付的医疗费用。这下全市五县两区的职工看病后报销方便多了。”

    2009年以前,天水市五县两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各县区财政资金的有限,实施各县区自行筹资自行制定医保政策的局面,因而出现了医保筹资比列不统一、医疗费用报销环节比较多、医疗待遇偏低和个别县区拖欠职工医疗费的现象。

    党的十七大以来,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全市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经过精心调研探索,市县区医疗经办机构上下联动,2007年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11月,顺利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09年11月,启动实施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天水市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天水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办法》、《天水市城镇职工特殊病种就医结算流程》、《天水市城镇特殊门诊就医结算流程》、《关于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和调整乙类药品住院报销比例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城镇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确保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平稳启动运行。

    目前,天水市已全面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基本达到了筹资标准、待遇标准、基金管理、业务流程“四统一”的运行机制。全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所有参保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分地域、不分单位、不分行业,享受同一个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避免了因为各县医疗保险筹资比列不同,而产生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同而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解决了多层次、筹资比例不同,报销比列偏低、基金积累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天水市也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市级统筹。

缴纳医保

    【报销提高】

    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特殊病种范围扩大

    2月17日,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二区一楼大厅,天水长城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劳资科的彭科长,拿着他们单位的《2013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花名册》,正在核定缴纳的基数。他说:“以前,我们企业没有建立医保的个人账户,只有住院才能报销。从2010年开始,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实现市级统筹后,给职工个人也设立医保个人账户,我们企业的职工门诊看病、零购药后,也可以拿着医保个人帐户卡实行刷卡报销了。”

    天水市医疗保险中心综合科何科长介绍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之后,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大幅提高了,而且门诊特殊病种、特殊群体报销范围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之前,企业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才能报销医疗费用,而且报销比例在6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70%左右。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之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筹资标准、待遇标准、基金管理、业务流程的“四统一”,全市所有城镇用人单位职工,不分市直和县区,不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在企业职工、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门诊看病、零购药后,全部可以刷卡报销了。而且住院报销比列大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市级统筹之前的2.4万元提高到目前的5万元,根据测算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同时,还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使企业单位职工每年报销住院费的最高额度从原先的20.4万元提高到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从原先的28.4万元提高到38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的平均报销比例将达到75%以上,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左右。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08年11月实行市级统筹以后,报销比例从启动之初的45%左右提高到50%以上。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天水市在继续保留因患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门诊治疗三种门诊特殊病种的基础上,又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新增心脑血管介入手术后的抗凝治疗、糖尿病伴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原发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六种疾病为特殊门诊疾病。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特别是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筹资低、资金拖欠导致医疗费用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随着市级统筹,医疗待遇不仅有了保障,医疗保障水平将有一个很大程度的提高。

    【全民受惠】

    基金统一管理  覆盖不断扩大

    天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之后,全市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四统一”,从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就医购药、医疗费结算等各个环节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符合天水实际的操作流程。而且天水市认真落实国家“三个目录、两项管理、一个结算办法”的“321”管理模式,并研究制定了患者就医、转院、异地就业、结算和周报周审的统一管理制度。按照市级统筹基金管理运行办法,各县区医疗经办机构必须每月将基金收入于下月5日之前上缴市财政统一专户,基金的运行各县区每月按病患情况如实申报拨付。

    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新认证,不断扩大医疗保险服务网点,从最初的17家定点医院、35家定点药店,发展到目前覆盖全市所有县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公立、私立医院,兼顾中、西医结合,综合、专科医院相配套的136家定点医院、260家定点药店,共同为职工群众服务,广大城镇参保人员可就近实现参保缴费、就医看病和医疗费结算,各级经办机构的经办能力也随之不断得到增强,为广大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尽最大可能提供方便。

    党的十七大以来,天水市各类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医保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全市城镇职工(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5万人、8.4万人和4.1万人。截止2012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5.6万人、9.94万人和10.6万人,分别较2007年增加37.1万人、1.54万人和6.5万人。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来,全市各县区没有再发生新的拖欠参保患者医疗费的问题,先后为5多万困难企业参保职工解决了医疗保险问题。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辛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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