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张晓萍】经过为期3天的开庭审理,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麦积区32名村民分别起诉韩某等6名被告健康权纠纷案件,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化学物品燃烧而导致的特殊侵权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化解。
2012年8月21日6时30分许,外地车主韩某驾驶重型半挂罐式牵引车,沿3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东岔镇境内1339KM右转弯弯道路段时,因司机韩某超速行驶,且观察力不够,操作不当,车辆向左侧翻于道路中,致车辆受损,车内所载粗芳烃泄漏后起火燃烧。
该事故导致路基下居住的麦积区东岔镇乍岭村32名村民及该车司机、车辆押车人员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多处民房、果树及私有财产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麦积区大队认定:该起事故是由车辆驾驶人韩某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事故,确定当事人韩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押车人及麦积区东岔镇乍岭村32位村民均不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虽为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案件,但涉及到运输中的危险物品因交通事故的媒介作用,从而导致第三人损害时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及各侵权人之间民事责任的划分等法律问题,法律关系较为复杂。 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鉴于案件为群体性事件引发的诉讼,涉及到32名村民的医疗费等费用的偿付问题。该案件前期已形成诉讼的有32案,其余相关财产损害赔偿问题尚未提起诉讼,尚待进一步解决。有部分伤者仍在医院抢救,医疗费用的支付已是燃眉之急的客观情况,专案组人员在立案后一周时间内连续奔赴兰州、西安等地送达、取证,并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通过认真准备,分别于去年岁末和今年1月8日进行了为期3天的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庭的组织调解下,各方当事人最终对调解处理结果达成了一致意见,使得案件得以解决。
目前,前期已形成诉讼的220多万赔偿款已全部到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