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欠款闹误会
生意伙伴翻了脸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秦安县千户乡的王某和黄某是生意伙伴,甘谷县的黄某在麦积区中滩镇经营摩托车销售店,王某经常在黄某经营的摩托车店里按进价赊买摩托车,然后在千户乡销售;同时王某也介绍别人在黄某销售店赊欠摩托车。

    2月15日,黄某与儿子驾车到秦安县千户乡王某处收取欠款。去后黄某发现忘记了拿账本,便借王某的摩托车,让儿子返回店里取账本。谁知王某误以为黄某是想借此扣押他的摩托车,于是强行开走了黄某的单排座货车,并告知黄某,让黄某儿子拿摩托车来交换。

    当日傍晚,黄某找到王某所在村子的村主任,希望就此事进行调解,该村主任便给王某打电话询问了车辆一事。王某接完电话后,冲进村主任家里,对黄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致使黄某受伤。

    晚20时左右,秦安县公安局千户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组织警力驱车赶到现场。受害人黄某躺在事发现场,办案民警了解了受害人伤情后,协助120急救人员将受害人黄某送到医院接受检查治疗。

    随后,民警向受害人黄某的儿子以及在现场的目击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与村主任取得联系。王某抢车伤人后逃离并关了手机。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追逃工作,并在王某家附近及各村庄路口蹲点。

    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三个多小时后,民警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被抢车辆的藏匿地。

    通过民警的耐心讲解和疏导,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黄某赔礼道歉,并交付了相应的医药费。2月20日,黄某出院,因其伤情轻微,秦安警方依法给予王某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记者王琳 实习生曾洁 通讯员郑芸芸)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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