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获刑罚 出狱又诈骗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郝莉】青海省大通县一男子因涉嫌抢劫罪服过劳役,出狱后又因诈骗他人的车辆被当地警方列为逃犯通缉。大胆的逃犯日前在甘谷县骗取他人现金31万余元后,2月23日,该男子被甘谷警方一举抓获。
杨某是甘谷县大庄乡村民,去年1月份,杨某的女儿在兰州打工时,认识了一名青海省大通县籍男青年,该男子自称叫李明,二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之后,李明以各种谎言先后从杨某处骗取到现金31万余元。杨某发现上当后,多次寻找李明商议此事未果。1月27日,杨某向甘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报了案,请求查处。
此案因涉及金额巨大,引起了甘谷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责令刑侦部门尽快侦破此案,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甘谷县公安局二中队民警在对李明身份进行核实后,发现其身份是编造的虚假信息。民警断定此人隐瞒真实身份,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情。
办案民警立即对与李明有接触的人员进行详细调查,从细节入手,查清其身份。据杨某的女儿回忆,李明在酒后曾对她说过,他有家不能回。当时她以为和家里人吵架了,没有多想。并且在兰州打工期间,很少与其家乡人来往。
同时,杨某的女儿为侦查人员提供了一些关于李明的生活资料和物品,经民警调查,认为其名字应是假名,但户籍地址应是青海省大通县。
经过民警再次核查,并通过受害人辨认,发现青海省大通县在逃人员李某就是所谓的李明。
2008年,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1月20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借车为名,诈骗当地人李某某的一辆价值达58000元的奇瑞牌轿车后逃匿,被青海省大通县公安局网上追逃。
侦查人员让杨某联系“李明”,让他到甘谷商讨此事。2月23日,当犯罪嫌疑人李某应邀来到杨某家中时,被守候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编造虚假身份信息,以谈对象为由,多次诈骗杨某现金31万元及在青海省大通县诈骗李某某一辆奇瑞轿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甘谷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审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