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18时许,秦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事主电话报警:在上关口有三名男子以脚被其驾驶的面的碾伤为由向其敲诈钱财,请求处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敲诈的三名男子控制并带回所内审查。经查明三名男子分别叫王甲(化名)、王乙(化名)、乔某,均有吸毒史。对三人进行尿检,结果全部呈阳性。
三人交待了当日下午,分别在秦安县兴国镇南下关、水上公园多次吸食、注射毒品海洛因的情况。
因无钱挥霍,三人便商量合伙以“碰瓷”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于是,三人在秦安县南桥头找到云山乡司机杨某,以乘坐杨某的车去云山为由,王甲将脚故意放在车下假装被车碾伤,向司机杨某敲诈钱物。
王甲、王乙、乔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吸食毒品和敲诈勒索已被秦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记者王琳 实习生黄晶 通讯员郑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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