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日前,天水市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列违法违规行为,向市政府提出审计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单位会计的核算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检查监督,规范会计行为,确保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在审计分析中,天水市审计局发现,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挂“其他应收款”或入“事业结余”,未按规定及时缴交财政,造成截留财政收入。二是专项资金没有实行专账核算,部分单位将专项资金与办公经费一并使用。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四是部分单位收支反映不真实。主要是:将利息收入、物业租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或财政划入补助经费等列入“暂存款”,支出时直接冲减“暂存款”,未能真实地反映单位收支情况。五是购置固定资产不列账反映。部分单位购置电脑、音响设备、办公家具等直接列经费或专项支出,不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六是会计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划拨经费没有领导签批;资产报废、资产转移没有相关的处置审批手续。对上述存在问题,天水市审计局形成审计建议,提交市政府,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单位会计的核算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检查监督,规范会计行为,确保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天水市审计局 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