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用人机制,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解决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水经济发展公司10名聘用合同制工程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工业经济1名、土木工程2名、会计1名、工商管理1名、房地产经营管理1名、法律1名、人力资源管理1名、公共管理1名、用电管理1名,共10名。
二、聘用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知识、综合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
3、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一本大学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4、天水市区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①报名表一份(可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stskfq.gov.cn/下载),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5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2、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考试。
四、考试、考察、体检
1、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根据每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经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由天水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聘用。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标准参照天水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3、按相关规定缴纳三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三项应由单位承担部分)。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安澜
联系电话:0938-2781871
联系地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