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见习记者韩铁英 通讯员李鹏】委托中介租了房,签了合同,交了钱。本是暂时有个安身之处,但没过多久,房被换了锁,找谁谁不管。事主只能向工商部门申诉。
2012年11月,曹某委托麦积区某信息服务中心,与房主高某签订了为期半年的租房合同。可在今年年初,曹某却在未被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发现该房已被换锁,使其无法居住。在与房主及该信息服务中心多次交涉均无果的情况下,近日,曹某向工商部门申诉。 经麦积区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出租人高某不是该房屋的房主,而是承租人,而该信息服务中心在向曹某介绍该房屋时,隐瞒了高某非该房屋的房主这一重要事实,曹某与高某在签订合同时,也未详细了解该房的产权证、高某的身份等重要信息。经执法人员调解,由信息服务中心退还曹某房租费、暖气费,并退还押金。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租房时,首先要核查出租人是否具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备案,一方面可以较好地防止自由、自发、非法出租房屋,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找中介租房要看两证。中介既要有房产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最后,还需要提醒承租人的是,如果房屋存在隐患,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承租房屋后不能随意转租,如果需要转租时,必须经房东同意,否则,房东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同时,如果房子已被租赁,房东又把房子卖掉,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子卖给第三方后,第三方应按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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