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缘何整治难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6:08:18 星期六     字体设置:
    □记者 柏拓

    ■胡晓炜(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股股长):

    现在城市养宠物犬的家庭日益增多,仅市区所在地的秦州区保守估计也有数万只之多。由于养犬人中不文明养犬现象的增多,使得城区街面、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狗的违规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市民对犬吠扰民、犬只便溺污染环境的投诉日益增多。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解决养犬扰民等问题,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我市很早便着手整治“狗患”。2003年“非典”时期,秦州区政府便发出了公告,规范市民豢养宠物犬的行为,明确规定豢养大型犬或者宠物犬要分别在公安机关、综合执法部门办理《犬只豢养证》。但是,由于当时规定每只犬办证要缴纳各项费用2000元,养犬人大多嫌费用高而很少有人愿意办理养犬手续,使得职能部门开展的规范养犬、整治“狗患”执法行为举步维艰。

    从2010年之后,《秦州区犬只豢养管理办法》、《天水市犬只豢养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办法明确规定养犬须具有犬只豢养牌和《犬只豢养证》,对养犬管理实行豢养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同时,咱们综合执法部门将每只犬办证要缴纳的费用降低到了600元,但是养犬登记办证的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到现在纳入管理的仅有不足400只。

    今年4月份,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城区犬只豢养行为,预防犬只给群众健康和市容市貌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咱们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违规养犬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可随着整治的加强,一些养犬人随意将其遗弃,致使流浪犬乱窜于街头,带来了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

    按整治精神,对于那些豢养人遛狗时未采取牵领措施的宠物犬和流浪犬要进行捕捉。但捕捉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由于咱们现在尚未建立动物收容站之类的机构,使得如何安置被捕捉的流浪犬成了困难。

    我认为要彻底整治“狗患”,硬件设施一定要跟上,建立流浪犬收容机构是当务之急。另外,除了综合执法部门须一如既往地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犬行为外,还要让社区参与进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豢养大型犬、烈性犬者去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豢养宠物犬者前往综合执法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让养犬者自觉遵守养犬法规,规矩养犬,消除因养犬而带来的各类隐患。

    ■李雨霞(秦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仁和里社区主任):

    在社区的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居民关于“狗患”方面的投诉,如:在有些住宅楼内,往往一只狗的叫声会带动一个单元内其他住户家的狗集体叫,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休息;一些养犬人外出遛狗时,并不像《秦州区犬只豢养管理办法》规定的那样,束犬链牵领,而是任宠物犬在小区居民健身场所、休闲场地乱窜,影响了居民休闲锻炼;在小区里,一些养犬者发现犬只排泄粪便后也是视而不见,根本谈不上立即清除;甚至于有极个别的住户喜好饲养大型犬,除了噪声扰民外,还加剧了周围居民和行人的恐惧心理;相当一部分养犬者防疫的意识很淡薄,根本不按规定打疫苗,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一些住户通常将犬只散养在户外,这些犬只受到刺激后突然发起攻击,对其他住户造成了人身伤害等等。

    咱们在调解处理这些纠纷时,发现有一部分养犬的住户根本就不知道《秦州区犬只豢养管理办法》,更不知道养犬的相关规定:要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疫苗;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因犬吠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携犬人带犬只乘坐住宅电梯的,应当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并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等;犬只进行户外活动,应当束犬链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禁止携带犬只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等。

    对于整治“狗患”这个社会问题,咱们社区工作者责无旁贷。但咱们所做的除了宣传、劝导外,拿养犬者没有任何办法。有些养犬者能听进去,可有的养犬者则干脆不理会,一副“我养狗干你们啥事儿,管得多”的样子。因此,我们感觉到整治“狗患”,宣传很重要,但不采取强制性的处罚措施更难。

    ■童天平(工作人员):

    对于咱们这些没有养犬的人来说,起初看到养犬的人好玩、有乐趣,觉得那纯粹是个人的事儿。但随着养犬的渐渐增多,各种有损于公共利益养犬行为的出现,才使人意识到远不是那么回事儿,养狗成患,让人担忧。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供市民去的休闲场所越来越多,比如天水湖畔、秦州区生态园、牡丹园等,环境优美,让人赏心悦目。但是,再看看一些不规矩的养犬人不文明遛狗行为,便让人大倒胃口。本来去这些地方散步、晨练让人挺开心的,可是冷不防窜出一条小狗扑上来呲牙咧嘴对着陌生人一通吼;干干净净的天水湖畔、生态园的小径上,让随处可见的狗屎给糟蹋了个一塌糊涂,看了就让人恶心;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有的养犬人还在生态园里给狗梳理毛发,并任那些毛发散落在草坪里,被风刮得到处都是。

    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所谓的“狗患”,其实是一些人缺乏公德意识,社会责任心不强,不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的“人患”而已。

    我认为,限制养犬并不是要将狗赶尽杀绝。职能部门一定要履行职责,在“狗患”相对突出的居民小区及时进行宣传,努力做到犬只管理的相关规定家喻户晓。同时,督促养犬人员及市场上出售犬类的养殖户及时对犬类进行检疫,以消除犬类对养犬者及其他人健康带来的潜在隐患。只有制定严格有效、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形成一个有禁有限、有堵有疏、依法登记、违规必究的常态管理模式,“狗患”的根治才能够彻底。

    ■刘明明(教师):

    街道乱窜的流浪狗,居民小区此起彼伏的狗吠声,还有随处可见的狗屎,一桩桩因狗而起的邻里纠纷等,有损于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破坏了邻里关系的和睦,这些很明显都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和最受人们喜欢的宠物之一。我们并不反对养犬,而是反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在肯定养犬作为一部分人生活方式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到其他不养犬者的合法权益和过度养犬给城市环境、邻里关系、社区和谐等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

    为什么咱们市上现在养犬者为犬只登记、办证的积极性不高呢?我觉得与管理机关收费较高有很大的关系。对宠物犬能不能收费,收多少费用合适,管理部门应该多听听养犬者的意见,之后再定出众多养犬者能够接受的收费标准,才有利于养犬的进一步规范。在这方面,我觉得咱们可以借鉴邻居宝鸡市的管理经验,他们除了收取犬只豢养牌和《犬只豢养证》等必要的费用外,不再收取额外费用。如此一来,如果养犬者没有了经济负担,我想他们大多乐意为宠物犬进行登记,将其纳入管理。

    因此,要治理“狗患”,建议管理部门在减免对养犬者收费,建立流浪犬收容站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和社区、物业还要相互联动,加大宣传,通过提高养犬者的自律意识,并实施科学管理,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体现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犬类管理上形成长效机制。

    只有集中各方力量,进一步规范犬类办证登记及犬类日常免疫管理,让养犬者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狗患”才能消除,市容环境卫生才能够优化,城市的文明形象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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