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罗双红】 近日,天水市建设局、天水市文明办、天水市教育局、天水市总工会、天水团市委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要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对深化该项工作提出要求。目前,天水市已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16所。
通知要求,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应做到“五有”:有教学场地,利用职工食堂、会议室、活动室等现有场地,悬挂“××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牌;有教学设施,配置桌椅、黑板、电视机、DVD等基本教学设施;有规章制度,墙上要张贴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学培训计划、学习园地及标语;有学习内容,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有师资力量,各企业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能人员要亲自授课,协调有关兼职教师,主动支持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学培训活动。今后,凡建筑企业申报市、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质量评优的建筑工地,必须是已经建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地。从措施上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