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莹 通讯员周呈祥】一男士驾驶他人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往宝鸡途中,不料在隧道内发生追尾事故,致使前面的两辆车接连受损、驾乘员受伤。受损方将车主、驾驶员、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后,日前,法官积极联系各方调解成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近日,记者从麦积区法院甘泉法庭采访得知,4月22日上午,宝天高速公路花牛隧道内出现交通堵塞,原告吴某驾驶宝鸡市某公司所有的轻型普通货车遇到前方交通堵塞而停驶于超车道内,他驾驶的车上搭载着乘车人冯某。在他们的前面,由市民孙某驾驶的一辆牵引车同样由于前方堵车而停在同车道内,排队等候通行。
令他们均没有料想到的是,突然他们后方的隧道内,由西向东开过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一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遇到前方的堵车情况后刹车不及时,“哐”的一声,该半挂牵引车重重地撞在吴某的轻型普通货车尾部,而普通货车受此剧烈推撞后被迫前行,又与停在前方同车道内孙某驾驶的牵引车尾部相撞,造成吴某与乘车人冯某受伤,三辆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公路路产也受损,形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麦积交警大队积极进行调查勘验,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人均无事故责任。
而刘某驾驶的该重型半挂牵引车,并非刘某本人所有,而是被告商某所有,商某为其所有的该事故车辆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虽然责任基本明确,但是几方在赔偿的具体事宜上意见分歧,无法成功赔偿。
无奈,受损的驾驶员及受伤人员分别对刘某、商某及保险公司提起了诉讼。甘泉法庭审理查明情况后,鉴于三案的事实一致,办案法官便积极联系各方,在受理、应诉中展开调解工作,庭前毅然决定组织牵涉事故的各方进行协商。
通过不断地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互相对立的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就赔偿问题商谈成功并且握手言和。
此案就此圆满审结,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