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从4月1日起,麦积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00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4元/小时。
为保证全区各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近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强了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宣传和检查,促使最低工资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
(裴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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