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王晓馨】近日,天水市出台了《2013年天水市农村公路遭受暴洪和地震波及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我市将用16个月左右的时间,力争恢复灾区农村公路损毁路段,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和交通保障能力。
今年入汛以来,受暴洪灾害和岷县漳县地震波及影响,我市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惨重,全市共损毁农村公路1224条,损毁或局部损坏桥梁252座7265延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为迅速、有效、有序地推进暴洪和地震波及灾害灾后交通基础设施恢复工作,依据市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会议纪要》和《天水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损失评估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我市出台了《2013年天水市农村公路遭受暴洪和地震波及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今年9月至12月,我市重点对农村干线公路及人口密集地区的村道等重要路段损毁的路基路面、桥梁防护、排水设施进行修复及改建;2014年1月至12月,将全面开展公路重建工程建设,恢复县乡客运站的服务功能,为灾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方案指出,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恢复、分步实施的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满足当前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主要公路的技术等级和防护能力,切实增强抗灾能力;恢复为主、重建为辅,充分利用原有的公路和设施,清理塌方、落石、泥石流堆积物,修复局部路段,补强路基,加固受损桥涵,修补和重铺路面,修复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大型崩塌、滑坡、泥石流严重地段,采用局部改线或另辟新线的新建方案,新建方案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质等建设条件,避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尽可能减轻自然环境的影响,注重与环境的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公路建设后期运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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