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房屋登记“业务讲堂”系列讲座第十三讲开讲,中心财务科科长胡艳以《房屋登记中的收费与发证》为题进行主讲。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志海主持讲座,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赵振林,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谢晓睿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胡科长从收费标准、收费发证中存在的问题、对收费发证的几点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典型案例,让大家进一步熟悉了解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照收费标准收费发证,另外,她还就自己对收费发证的心得体会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胡科长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产权登记实行的是先受理后收费的程序,这种模式经过长时间后暴漏出一些不足,给我们收费发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一是产权人领证时对产权收费表示质疑,因为我们在受理产权资料时的各种税款是前置的,产权人认为办证的费用已经交清;二是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产权人不及时前来领证,导致我们的收入不能及时回笼;三是同一份档案要经过多个科室的流转,档案的保管移交存在风险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胡科长提出了自己对改进收费发证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是借鉴其他城市的办证程序,在受理业务时先收费(即税费全部前置),这样既可以避免领证时交纳费用的纠纷,也避免了移交档案环节的漏洞;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衔接;三是利用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加强收费政策规定的宣传,让住户能更清晰的了解收费发证流程,收费标准,收费政策依据;四是借助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收费流程自动化管理,做到依据明确,标准清楚,计算机无缝计费。
讲座最后,胡科长还就自己多年来从事收费发证工作的心得体会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她认为,收费发证工作关系权利人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收费政策的学习理解,掌握收费依据,熟悉收费标准,准确计费,及时收费;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业务的学习,熟悉业务办理程序,掌握业务办理环节,理清各类业务办理的收费项目,只有熟悉业务,才能做的计费准确,收费合理,不遗不漏;三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计费收费;四是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收费及时,发证及时,确保各项费用及时上交财政国库。

中心副主任杨志海对胡科长的讲课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此讲内容全面、具体,既详细介绍了房屋登记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又结合具体的典型案例,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收费发证工作,也使中心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对住户提出的相关收费计费问题做好解释工作,进而为广大办证群众服好务。
(供稿:市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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