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联姻 早该抛弃的旧俗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记者 柏拓

    近亲联姻

    让一家尝尽苦果

    张家川县梁山乡的雷女士从小患了一种怪病:起先是步态不稳、容易跌绊,以后发展到下肢肌力减退、轻度萎缩及脊柱后侧凸、弓形足和马蹄内翻足等骨骼畸形等。雷女士的残疾给其家庭增加了沉重的负担,也让其父母为她的婚事操碎了心。而在雷女士到了婚嫁年龄后,其邻村亲戚老刘家表达了要和其做儿女亲家的意愿。这让雷女士的父母有说不出的高兴,他们感觉亲戚之间成亲更会亲上加亲。就这样,雷女士于2003年嫁到了老刘家,和表兄刘先生组成了家庭。次年,雷女士的长子出生了。可随着儿子学会走路之后,他们发现其子和母亲患了一样的病。2006年,他们又生下了第二个儿子,但让夫妇俩痛苦的是,二儿子和其母亲一样患了同样的病。

    最近,母子仨前往市二院就诊,可检查结果却让他们心凉了。医生询问其家族史了解到,雷女士母亲及外祖母,还有其外祖母的母亲所患病症状均与雷女士相同,雷女士家族中还有患与其相同症状病的人。经过临床详细检查,再结合他们家族患病史,市二院最终确诊雷女士母子仨的病情均为遗传性共济失调。这种病是一种遗传病,目前的医学水平根本无法治愈。而这种病的病因就源于近亲结婚。

    近亲联姻 并非亲上加亲

    什么是近亲,缘何近亲结婚危害重重?

    “近亲是指直系血亲(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舅、姨、姑、叔等)。在我市一些偏僻农村仍存在着近亲结婚的旧俗,认为这是‘亲上加亲’。其实不仅不亲,反而会增加下一代遗传性疾病发生的几率。原因是,有许多人可能携带某些遗传病的基因而不表现出来,成为隐性遗传病携带者。如果这样的人和有相同血缘的、带有遗传病基因的近亲结合,他们的后代就会将父母隐性遗传病外显出来成为显性,而和非相同血缘的人结合,他们的后代得遗传病的机会就少多了。近亲结婚可以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的机会增高,如白化病、先天性聋哑、小脑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还可以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统计数据表明,近亲结婚后他们的下一代儿童死亡率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出3倍,近亲结婚的后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比非近亲结婚的后代高出150倍。”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李国淑,对近亲及近亲结婚的危害进行了详细解释。

    既然近亲结婚的危害重重,那为何有的近亲结婚后生下的孩子还是很健康呢?

    对此,该中心妇产科主治医师胡艳告诉记者:“每个健康的人身上都可能带有隐性的致病基因,只有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并且相遇时,后代才会表现出发病。在一般的婚配关系中,这种相遇极为少见,而在近亲结婚的夫妇中,这种相遇则明显增加。即使并非所有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都是患病的,也不能成为近亲之间抱有侥幸心理并结婚的理由。因为,实行优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仅要求每对夫妻须对自己和后代负责,还是向社会应尽的义务之一。”

    近亲结婚的危害不止这些,从其结合之日起,近亲结婚的婚姻便是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麦积区的米某与史某的母亲为同胞姐妹,米某与史某系表兄妹。正是为了“亲上加亲”,双方瞒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同居生活19年,且已生育了两个孩子。可当米某于近日因婚姻纠纷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时,该院当即认定其婚姻关系无效。这段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不仅对这对表兄妹及两个家庭带来了心理阴影,更对他们的两个孩子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米某与史某是表兄妹,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系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自始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应宣告米某与史某的婚姻关系无效,且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服判决一方连提起二审诉讼的权利都没有。”主审此案的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庭长吴琳的一席话,让史某如梦方醒,悔不该当初。

    近亲联姻 可能病上加病

    父母都希望拥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陈世红说:“新婚夫妇要拥有一个健康宝宝,自然是优生优育。所谓的优生优育是指采取人为的措施,使出生的儿童具有优良的遗传素质,同时进行科学养育,以提高人口质量。在这个大原则中,优生固然是前提,假如宝宝生下来便不健康,再优育也是白搭。让人忧虑的是,生活中仍有一些人讲究‘同病相恋’并结婚生子,偏远农村亦有近亲联姻、亲上加亲的旧俗。殊不知这些观念都是大错特错。原因很简单,‘同病相恋’并结婚的夫妻,双方很容易将所患同种疾病遗传给后代;而由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组成的家庭,下一代遗传病发生率可增加7至150倍。可见,近亲结婚不仅不是亲上加亲,还可能是病上加病。从组建幸福家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角度出发,近亲千万不要品尝婚姻的禁果。”

    由此可见,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从极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科学根据制定的。尽管近亲不能结婚目前已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然而,在我市一些偏远山区“近亲结婚,亲上加亲”的旧俗并未绝迹。不可否认,在有的堂兄弟姐妹及姑舅亲或两姨亲关系的表兄弟姐妹之间,的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极可能擦出爱情的火花,有良好婚姻的基础。但是,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而关系到整个社会,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近亲结婚,自酿苦果。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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