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剑倚
“本想让孩子好好玩一下,没想到孩子却在气垫船上摔成了骨折,事后找经营者索赔,但遭到拒绝。”10月4日,秦州区万先生来电反映了他遇到的烦心事。
家长:孩子气垫船上玩耍摔骨折 事后索赔遇阻
万先生告诉记者,8月31日上午10时许,母亲和妻子带着4岁的女儿到儿童乐园去玩。当孩子一个人在气垫船上玩耍时,玩了一会儿,忽然听到孩子大哭起来,家人连忙把孩子叫出来查看,孩子抱着右胳膊直喊“疼”,当时由于太过急切,母亲和妻子在没通知气垫船摊主的情况下连忙将孩子送到了医院去检查,经医院诊断为右臂骨折。随后,一家人就在医院里照顾孩子。大约治疗了一个星期,孩子出院了。9月8日,万先生来到儿童乐园找到气垫船摊主,告诉孩子摔伤的事,并希望摊主对于孩子摔伤一事承担责任,但气垫船摊主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摊主:事发时并不知情 不承担责任
是否如万先生所反映的,孩子是在气垫船上玩耍摔伤的呢?为此,记者来到儿童乐园找到了气垫船经营者唐女士。
她告诉记者:“8月份,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向我反映过孩子摔伤的事情。9月8日,万先生来找我反映孩子在气垫船内玩耍摔伤一事,并要求我们承担主要责任,这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当天发生此类事情,我们亲眼看到或由孩子监护人发现并第一时间告知,作为经营者我们一定会对孩子负责的。而这位消费者在事后才来告知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作为经营者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律师:事后方告知 追讨需有力证据
孩子在气垫船上玩耍时摔伤,作为监护人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经营者,过后才告知经营者,并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经营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的刘平律师。他说,游乐园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必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一旦在经营期间发生了事故,经营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就这起事故来说,孩子的两位监护人其做法确有不妥之处,她们应在孩子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告知经营者后再送孩子入院治疗,在事实面前,经营者必须承担责任;如经营者不承担,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事后几天才告知经营者,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经营者势必会推诿。现在要想经营者对此事承担责任,消费者必须提供出孩子当时玩气垫船时摔伤的证据。通过此事,刘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带孩子去游玩时,一旦孩子出现不测,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经营者,切莫事后通知,这样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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