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 “感谢执行法官,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血汗钱可能就成泡影了。”10月11日,在麦积区从事运输业的常某专程来到麦积区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常某是麦积区东岔乡人,从事运输行业。在2012年3月至今年3月期间,常某受雇于雷某,由雷某支付运费,常某为其运输各种材料。到2013年3月12日,经双方结算,雷某欠常某运费31256元。后常某向雷某多次催要,雷某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为此,常某于今年4月2日将雷某告上法庭,要求雷某支付其所欠的款项。麦积区法院依法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常某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接到雷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后,麦积区法院执行法官随即向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雷某表示手头暂时紧张,过两天付款。然而,雷某随后却不见踪影,电话也打不通,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也无法与雷某取得联系。执行法官查询了雷某的存款帐户,发现其账户仅有500元。后执行法官又多方对雷某的财产进行调查,证明了雷某于6年前在党川乡曼坪村承包了50余亩荒山。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及时与当地村干部核实,最后认定雷某承包的荒山50余亩可供查封流转,便立即采取查控措施。最终,雷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于近日将所欠常某的31256元款项交到法院。(董毅 本报记者 景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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