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一名农村的80后离异父亲,为了筹集去外省打工的路费,挣钱好给患有佝偻病的儿子治病,一时糊涂,竟然酒后对一名深夜回家的路人实施了抢劫。
鉴于男子犯罪系临时起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悔罪态度以及平时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法院最终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
□本报记者 蔚军平
案件回放回家途中遭抢劫
2012年4月13日3时许,秦州区的小丽(化名)途经罗玉小区附近回家。
此时,一男子发现小丽独自在巷道内行走,遂生抢包念头并尾随其后。小丽发觉后,男子即上前搭讪,在小丽不备时,男子抓扯小丽所背挎包,小丽呼救,男子用手捂小丽的嘴,被小丽咬伤手指。两人在撕扯时,小丽被拽倒在地,男子抢得挎包后逃离现场。
事发后,小丽报了警。经查,小丽的包内装有现金202元、两部价值共4256.39元的“苹果”和诺基亚手机,还有化妆品、银行卡、身份证等物。
情可悯
离异父亲酒后犯糊涂
经警方排摸调查,最终将抢劫小丽的犯罪嫌疑人锁定为王某。
王某生于1981年5月,家住秦州区某村。王某的儿子兵兵(化名)身患佝偻病,已手术治疗数次,系二级残疾。
2012年春节后,离异的王某准备去内蒙古打工,挣钱为儿子筹集手术费,因车费无着落,又求借无门,情绪十分低落。
4月13日凌晨,王某在喝了几瓶啤酒后,身上只有10多块钱。在秦州区罗玉小区转悠后,他准备去东方红新村,这时,看见了一女子独行,于是,产生抢夺念头并尾随其后。
被该女子发现后,王某上前假装问话并在该女子不备时抢夺挎包,得手后,逃到一制衣厂门口,查看了包内的财物,将所抢挎包及包内其它物品丢弃逃离。
今年1月20日,王某因涉嫌犯抢劫罪被银川市警方抓获,29日被押解回我市,3月7日被逮捕。破案后,2部手机被追回,王某家属退赔经济损失700元,均已发还失主。
2013年4月22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随后开庭审理了本案。
审理中,被告人王某辩解其未用手捂小丽的嘴,未使用暴力,所以不构成抢劫罪,应认定为其他犯罪。自己的父母均有病在身,妻子离婚,孩子身患佝偻病,正在治疗期间,还需3次手术,所以,请求法庭对自己从轻处罚。
高额手术费难煞一家人
2013年10月24日,经过一番努力,记者联系到了王某的父亲,对这个困难家庭有了更深的了解,还有那个让人怜悯的兵兵。
王某的父亲说,自己和老伴都年近六旬,为了给孙子兵兵筹集手术费,8月,老伴带病去新疆摘棉花挣钱,自己患有高血压,只好呆在家里照料兵兵。兵兵出生后,家人发现他的腿有毛病,后经医院诊断为双下肢畸形外翻。
到西京医院住院治疗,专家说孩子双下肢4个部位要在不同时期实施手术。目前,第一次手术已经做完,花了近9万元的医疗费,这些钱也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的。由于兵兵的户籍名字有问题,最初没有享受到新农合报销政策,参合后,也只报销了1700多元。等兵兵长大些能配合治疗时,再实施另外3次手术,其费用估计需要28万多。兵兵的父亲在看守所的时候,兵兵正在西安做手术。
讲话中,老人有些哽咽地说,兵兵是个命苦娃,因得病的事,兵兵的父母生矛盾,在孩子3岁的时候离了婚。幼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爱,爸爸在市区开出租车挣钱,也很少见到。现在兵兵已经8岁了,正在读一年级,由于行动不便,他只好每天接送。孩子很懂事,很讨大人喜爱。老人说,孩子知道了父母离婚的事,认为是爸爸得风湿病身体不好,没有本事挣钱养活家里,妈妈才走的,说等自己长大了,挣了钱,要把妈妈接回来。
法难容
法官: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据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甄瑾介绍,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王某及辩护人所持未使用暴力,定性系抢夺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所以,法院不予采纳。
鉴于王某犯罪系临时起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所抢赃物大部分被追回,家属又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结合王某的犯罪动机、手段等具体情节及悔罪态度、平时表现,适用缓刑确不致再危害社会,所以,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最终以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律师:亲情感化不可低估
天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四平,是王某的辩护人。在此案中,他的辩护意见是,王某在小丽没有防备的时候抢包,未采取暴力手段,所以,其行为应构成抢夺罪。王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虽对部分事实有异议,但认可其系犯罪行为。
刘律师告诉记者,抢夺罪和抢劫罪虽只是一字之差,但性质大有不同。抢夺罪很容易转化为抢劫罪,在抢夺的过程中若遇到被害人的反抗,抢夺者很容易采用暴利手段来阻止反抗,继而易于构成抢劫罪。
结合此案,刘律师说,王某的案子不同于他以往所代理的抢劫案件。由于家庭困难,王某的父亲在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后,他被指派为王某的辩护律师。
在了解案情以及与被告人多次会见后,让刘律师觉得无论案件本身,还是被告人的家庭状况都有一定的特殊性。被告人侵财行为触犯法律不可置疑。但是,他的犯意并非为了自己享乐挥霍,而是为了给孩子看病,想筹集到外地打工挣钱的路费,在无法承受高额手术费的压力下,一时糊涂,在酒后失去理智干了违法之事,所以,主观恶性小。
王某所在村,也出具证明,评价王某平时遵纪守法,为人忠厚老实,系该村支部的预备党员。另外,抢得财物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所以,他建议法庭对王某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刘律师说,通过代理此案,让身为律师的他再次感受到了通过亲情,对于走上歧途的家庭成员,家人所给予的关爱感化,其作用不可估量。这种亲情感化的效果有时甚至会优于监所改造。
由于王某与妻子离婚一事,王某的父亲与王某的关系闹得很僵。以至于让看守所里的王某没有想到,自己的家人会关心他请来律师,所以,深感内疚,认罪态度很好。当他得知被法院从轻处罚被判处缓刑后很是吃惊,表示今后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生活,挣钱为孩子治病。
通过此事,亲情的温暖,也让王某与父亲的关系恢复了融洽。
情可悯,法难容。任何借口的犯罪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王某所犯之罪,的确应该受到谴责,好在他已经迷途知返,得到了法院的宽大处理。
暂且避开王某不论,王某患病的8岁儿子让人不得不心生怜悯之情,父母离异,从小失去母爱,疾病缠身,不能欢快的自由奔跑,期盼高额的手术费用……他,经历着同龄人不该有的痛苦和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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