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又骗财
犯科“二进宫”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陈刚】以家人有血光之灾,花钱求符保平安为伎俩的诈骗活动屡有发生,但是,仍有不少老年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好在这些不法分子最终被绳之以法。

    10月28日,记者在秦州区人民法院采访时,了解到了一起因迷信血光之灾求平安折财的案件。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2012年10月的一天,我省临夏县的何某,伙同段某(在逃)等人在兰州市预谋诈骗后,窜至我市秦州区伺机作案。10月28日10时许,他们分工后,在秦州区解放路遇见被害人刘某,以刘某儿子有血光之灾,如要免灾需掏钱求符为由,骗得刘某现金9200余元及一对价值1474.59元的金耳环,得手后何某等人逃之夭夭。

    今年1月22日,何某到临夏县公安局投案后被羁押,在押解回我市后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3月1日被逮捕。破案后,何某家属退赔经济损失4500元,并已发还被害人。其实,早在2005年,何某就因犯诈骗罪,在兰州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0年1月15日才释放。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何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及同伙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其家属又退赔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所以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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