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陈刚 胡晓燕】秦州区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带着同事回家,孰料,半路撞上了路边的道沿,两人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同事不幸身亡。
11月4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4月2日17时许,秦州区的芦某因同事岳父过世去帮忙,其间,芦某和同事阿龙等人喝了些酒。4月3日凌晨,芦某驾驶着摩托车带阿龙回家,途经藉河南路乡干楼前桥东口时撞上北侧的道沿,致两人受伤,过路群众拨打120后,将两人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阿龙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芦某检查后无大碍自行回家。
后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龙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经秦州城区交警大队认定,芦某属于醉驾,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阿龙无责任。
7月10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芦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经芦某和阿龙家属协商,由芦某分期赔偿阿龙家属经济损失12.88万元,已赔偿9.88万元,剩余3万元于2014年5月30日前付清。阿龙家属对芦某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由于被告人芦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未戴安全头盔,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积极赔偿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所以,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被告人芦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