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施工引发事故 致人死亡承担责任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王永军)2013年10月底,家住我市玉泉镇川道刘村的小吴盖新房,小吴参考目前私人盖房的经验,将自己盖的房子给个体包工头张某以每平米1200元的价格包工承建。由于小吴的房子门前有一条乡村干道公路,为施工方便,小吴遂将采购的沙石、水泥等建筑用料堆放在路边,同时在施工中经常占道进行施工,对此小吴在路边也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标志。

  前期施工还算顺利,2013年11月2号,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当天中午,包工头张某指挥他所雇佣的民工刘某等人给正在承建的二层用小型吊机上砖、上水泥,由于施工战线长,刘某操作小型吊机时,小型吊机的钢丝占据了乡村公路,就在这时家住邻村的20岁青年小康驾驶摩托车飞驰而过,小康怎么也没想到平路上会有阻拦物,在路过时被小型吊机的钢丝挂住,导致人仰车翻。由于摩托车行驶过程的惯性的冲力较大,将正在拉拽钢丝上砖的刘某当场从二楼拽下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看到出人命了,房主小吴和包工头张某遂即报警。

  经天水郡派出所出警调查,认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应由安监部门处理。为有效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同时建议房主小吴、包工头张某、肇事青年小康就刘某死亡赔偿一事进行协商。经过两天的反复协商,在天水郡派出所的主持下,当事三方就刘某死亡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刘某尸体运回老家安葬。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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