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11月1日下午16时许,一辆小轿车在秦州区中梁山临近马家湾路段刮倒一辆两轮摩托车,致驾驶人受伤后逃离现场。秦州郊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3天便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抓获归案。
11月1日下午17时21分,秦州郊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中梁山上一辆小轿车在转弯时刮倒一辆两轮摩托车后,向秦州市区方向逃逸。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据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说,当日16时30分,他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行至中梁乡茹家湾与马家湾之间的一处弯道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从其左后方刮倒,致摩托车右侧翻,自己被重甩在地上。爬起来时小轿车已经快速逃离。因事发突然未能看清楚肇事车辆的车牌和具体情况。
了解初步情况后,交警调取了当日下午16时至17时之间沿途的监控视频,经反复比对,在中梁乡韩家湾一个卡口的监控中发现6台嫌疑车辆。通过调取车辆信息,交警逐一给6辆车的车主打电话,让车主驾驶车辆来交警队接受查验。当交警将电话打给甘E·F7299号车的车主金某时,金某在电话里推托说自己的车在甘谷,没法开到秦州区来,交警只有责令让其本人来交警队。11月4日,金某来到秦州郊区交警大队,口口声声辩称自己的车在甘谷,并未出过什么交通事故。在交警的一再追问并要跟随其去甘谷县查看车辆时,金某又改口说自己的车正在秦州区一家4S店里接受维修。在金某的带领下,交警来到其修车的4S店,根据即将被修好的车辆上的痕迹,交警判断出这辆车肯定和肇事有关。在事实面前,金某才不得不承认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
在交警的协调下,认识到错误的嫌疑人金某承诺承担伤者的一切治疗费用。据办案民警李文尧介绍,根据有关法规规定,金某的驾驶证将一次性记扣12分,并将接受最高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