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不当砸伤人 医疗费用起纠纷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晓华】一名叉车司机在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货物掉下将旁边的人砸伤,对方住院治疗。双方因对住院费用产生纠纷而闹上法庭。

    11月19日,记者在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4月4日18时许,我市一家家居建材城彩钢业主杨某,因自己彩钢瓦设备出现故障,便与同业经营者史某商量,将其彩钢卷搬运至史某场地,利用史某的设备进行加工。杨某妻子通过电话联系到从事叉车运输业务的张某。双方商定价钱后张某将彩钢卷用帆布带吊装到史某经营场地。然而,在将彩钢卷往托架上放置时,彩钢卷碰倒托架,砸伤站在旁边的史某。随后,史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史某右大腿脱套伤。同年5月26日,好转出院。史某住院期间,张某陆续支付医疗费8000元。后双方因医疗费责任划分问题协商无果,史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剩余住院费用。

    法院经审核,确认原告史某住院的各项损失合计46834.99元。原告受伤住院期间,被告张某已支付原告医疗费用8000元。

    麦积区法院认为,被告张某为负责叉车驾驶和管理的专业人员,致原告受伤,张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史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综合评定原告史某在本案中承担20%的责任。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由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史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46834.99元的80%。扣除被告已支付的8000元,还应再赔偿原告29467.99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打 印】【顶 部】【关 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