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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被烫伤 后续治疗费难讨
企业最终埋单 并为员工全部办理工伤保险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09:02:46 星期六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记者柏拓 通讯员刘军辉

    一男子在麦积区一家水泥制品企业打工时不慎被烫伤,但企业为其支付了1万元的治理费后,便拒不支付其后续治疗费。万般无奈之际,该男子只得求助于劳动部门。11月中旬,在麦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调解下,这名男子不仅后续治疗费有了着落,而且企业为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员工都办理了工伤保险。

    干活之时受工伤

    今年3月份,麦积区马跑泉镇的宋先生在麦积区一家水泥制品企业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时,他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岗位为水泥上料工。

    刚开始的几个月,他工作还较为顺利,可到8月份时却出了事情。他干活时不慎被烘干池的蒸汽,将手臂大面积烫伤。事故发生后,宋先生当即被企业送往医院治疗。然而,企业为其支付了1万元的治理费后,便拒绝再次为其支付后续治疗费。在无钱治疗的情况下,宋先生被迫出院。

    起初,宋先生还有一丝侥幸心理,想着只要病情趋于好转,他也不想再找企业了。但是,事实表明,如果不坚持治疗,他的病情根本没有痊愈的希望。

    于是,宋先生的家属不得不多次前往该水泥制品企业,要求他们解决宋先生的后续治疗费。想不到企业郭姓负责人表示,宋先生受伤完全是其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企业工作流程所致,理应由宋先生自己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只不过企业出于人道主义,才对其给予了1万元的经济帮助。

    为讨赔偿去仲裁

    屡屡碰壁后,宋先生彻底失望了。在无法可想的情况下,法律人士给他指出了一条求助劳动执法部门的路子。于是,宋先生便将该企业申诉至麦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申诉书后,该区仲裁委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该企业走访相关人员,对宋先生受伤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最终查明了宋先生出事地点、时间、事发过程以及企业未给宋先生办理工伤保险的事实。

    为尽快让宋先生拿到钱,以解其治疗的燃眉之急,劳动仲裁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该企业郭姓负责人做起了思想工作。但是,面对劳动仲裁工作人员,郭姓负责人还是认为宋先生的伤情是其严重违反企业工作流程所致,应由自己承担后果。作为企业,他们已经仁至义尽了。

    仲裁调解维了权

    于是,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当即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其认识的错误之处。

    他们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据此,企业如未为宋先生参加工伤保险,对于宋先生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工伤事故,不管宋先生是否因操作失误而受伤,最终都将由该企业来承担宋先生受伤的赔偿责任。如果,企业和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参加了一年不足200元的工伤保险,宋先生受伤的费用将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埋单。

    最终,在麦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调解下,企业与宋先生就受伤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书面约定:由企业承担宋先生的全部治疗费用,待宋先生康复后仍回企业继续上班。

    同时,该企业还主动到该区社保部门为在职的21名员工全部办理了工伤保险。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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