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辉 记者 余碧波
近日,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圆满解决了一起包工头拖欠农民工近一年工资的劳动欠薪案件。
2013年4月15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贾某等26名农民工投诉,反映他们在麦积区某单位地面硬化项目工地打工时被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劳动部门迅速介入,对该案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该项目于2012年9月10日开工,于当年12月底完工。在施工期间,由包工头谢某招用26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该项目人工费已全部支付给了谢某,但谢某先是以施工单位未向其支付人工费,后又以农民工干的活质量有问题,需要返工为由,迟迟拒不支付26名农民工80874元的工资。
在调查期间,谢某也因身体原因去西安西京医院去作心脏手术。
出于对谢某身体的考虑,为了不影响其治疗,劳动监察人员经常通过电话与其交流。在监察人员嘘寒问暖的同时与其积极商讨解决农民工被欠工资问题。谢某也在电话中多次表示等身体完全好转后,一定向农民工发放所拖欠的工资。直至国庆后,身体好转的谢某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一再要求下,终于出现在区劳动监察大队。
鉴于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规定,劳动监察人员向谢某当面宣讲了最高人民法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以及拖欠工资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如若其不按期向26名农民工发放所拖欠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将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机构移送,依法追究其因欠薪而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包工头谢某虽然口头答应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但迟迟未兑现他的承诺。随后,劳动监察部门先后向其依法送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在劳动部门法律宣传和政策影响之下,谢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立即改正。
12月17日下午,谢某主动携带80874元钱款,来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工作人员的见证和监督之下,将80874元工资交到了26名农民工手中,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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