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亡补助金 婆婆状告儿媳孙女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苏晓斌】男子因公身亡,面对49万元的工亡补助金,母亲、妻子、女儿之间因工亡补助金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经麦积区人民法院支持调解,最终当事双方就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达成协议。

    今年1月21日,家住麦积区的阿康因公身亡,8月19日,阿康所在单位将阿康遗属的工亡补助金核定为491300元。9月24日,阿康所在单位向阿康的妻子阿娟以及女儿丽丽发放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此后,阿康的母亲王老太与阿娟、丽丽因工亡补助金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王老太认为自己作为阿康的母亲,理应分得一部分工亡补助金。便于11月7日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阿娟、丽丽两名被告给付自己工亡补助金16万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随后受理了这起原告王老太与被告阿娟、丽丽共有物分割纠纷案。法官承办该案后,深知此类案件虽不大,但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和睦与幸福。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使一家人的关系更加恶化。因此,办案法官将办案的重点放在调解工作上,法官多次将王老太、阿娟请到一起,并邀请王老太的几个女儿、女婿参加调解。法官向当事人明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于11月下旬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阿娟、丽丽于今年12月15日前给付原告王老太工亡补助金12万元。如被告逾期给付,则由被告阿娟、丽丽再给付原告王老太迟延履行金3000元。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保全费1320元,共计3070元,由原告王老太负担1535元。由二名被告负担1535元。退回原告王老太预交案件受理费1750元。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生效,已发生法律效力。

    12月25日,记者从法院采访得知,目前,该案件已履行完毕。(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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