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销赃方式敲诈谋财
男子获刑七个月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将偷到的电动车销赃后,再以对方购买了赃物为由进行勒索。日前,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敲诈现金4500元的被告人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2年11月,被告人李某将盗窃所得的一辆电动车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在麦积区道北开修理店的被害人王某。2013年5月15日,李某以被害人王某收购了他偷的电动车相威胁,从王某处敲诈去现金500元。此后,从2013年5月15日至同年7月25日两个月的时间里,被告人李某隔三差五向王某借钱,并强行住在被害人的修车店不走,还在王某的店内注射毒品或以暴力相威胁、恐吓,先后多次以不同借口向王某敲诈现金共计4500元。

    麦积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依法一审以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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