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见有羊在自家麦地吃麦苗,一村民在驱赶羊时与羊的主人发生争吵并将对方打伤,不仅赔付了对方数万元的损失,还惹来了官司,真是悔不当初。
事情还要从去年2月10日说起,当天15时许,秦州区某村的王某见自家麦地有羊吃麦苗,前去驱赶羊时,与赶羊的同村村民晓军(化名)发生了争吵,双方继而厮打,王某持木棍将晓军打伤。经医院诊断为:左第4、5掌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晓军左手第4、5掌骨骨折属轻伤。
事情发生后,王某让其子陪同晓军到医院治疗,并为其支付医疗费用1.6万余元。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王某于去年4月11日被取保候审。8月15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中,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经法院主持调解,由被告王某除已支付的医疗费1.6万余元外,再一次性赔偿晓军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并已履行,晓军请求对王某从轻处罚。
今年2月7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王某遇事不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依据我国《刑法》等有关规定,法院随后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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