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陈刚】一男子趁朋友酒后在宾馆里熟睡的时候,将朋友4000元现金盗走。男子最终不仅退还了4000元赃款,还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8000元,真是得不偿失。
平凉市某村的张某与明明(化名)是好朋友。去年3月9日21时许,张某与明明等人来到秦州区某酒店喝酒、娱乐,到了次日5时许,两人来到该酒店客房休息时,张某便趁明明熟睡之机,将明明的4000元现金盗走。
4月8日,张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羁押,5月3日被取保候审。破案后追回赃款4000元,并已发还失主。
10月18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一案。
今年2月17日,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随后,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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