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甄瑾】秦州区一男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给他人贩卖,换来的只有再锒铛入狱。
秦州区的郭某从他人处购得毒品海洛因后,除自己吸食外,于去年1月7日14时许,在其所居住的小区楼下给一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1小包,获赃款500元。当日16时许,郭某再次在自家楼下给这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海洛因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从这名吸毒人员身上查获白色可疑物2小包(净重0.4克),从郭某身上查获毒资600元。后来,民警又从郭某家中查获白色可疑物11包以及电子秤。
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白色可疑物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
在侦查中,郭某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人员抓获了一名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郭某随后被刑事拘留,又因病被取保候审。去年10月31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月18日,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被告人郭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有立功表现,审理中亦自愿认罪。所以,对其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郭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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