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房租起争执 承租者被砍伤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房东向承租者索要房租时双方发生争执,房东持斧头将对方砍伤。房东因自首、积极赔偿伤者损失等,最终被从轻处罚。

    辛某自2011年6月以来,一直租用秦州区张某家位于玉泉镇某村的房子经营小卖部。去年6月21日23时许,张某酒后因向辛某索要房租双方发生争执,张某持斧头将辛某左肩部砍伤。

    事情发生后,张某的父母送辛某到医院救治,并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共计8500元。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辛某左肩胛骨肩峰骨折属轻伤。

    7月1日,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张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9月6日公安机关将张某刑事拘留。12月5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2月21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在此案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某除已支付被害人辛某医疗费8500元外,再一次性赔偿辛某经济损失1万元,并已履行,辛某表示对张某予以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其家属积极出资救治被害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所以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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