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虎全 特约记者 史载
现行农村基层组织构架中,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是决策权力机构,也是监督机构,村委会是执行机构。但在实际行动中,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日常工作的监督形同虚设,而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于设计上的从属性和非法定性,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如何实现村级事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权制衡机制?甘谷县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村民议事委员会。较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甘谷县制定了《甘谷县村民议事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对村民议事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职责、议事规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决定的执行和监督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使村民议事委员会有章可循,有职有权。
村民议事会成立以来,甘谷县把推进村级民主机制创新与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开展联村联户 为民富民行动相结合,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相结合,与谋划2014年工作相结合,借力加强村级各类组织建设,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作用,着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召开了议事会审议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村两委年度承诺事项、双联贷款事项900余项;评议取消不合理低保对象2560人,票决新纳入2560人;确定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12810多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0起,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325件。同时,整顿后进村班子6个,调整村两委班子成员26人,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理顺了群众情绪,规范了村务管理,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省民政厅近期在“情况通报”中说,“甘谷县的村务监督工作重视机制创新,取得了逐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