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左一),199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警衔。2012年1月20日,王奎同志在执行任务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8岁。王奎生前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多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2013年5月,公安部追授王奎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1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在社会治安集中清查统一行动中,王奎已连续工作了3个昼夜。当日21时许,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返回单位,准备带领民警执行“春节大巡防”任务。途经城区一个交叉路口时,王奎发现附近有一起打架纠纷需处置,在他赶去处置时,一辆超速行驶的面包车冲向路边的人群。千钧一发之际,王奎奋力推开了身边的群众,而自己却被失控的车辆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关键时刻总冲锋在前
“王大队从来不说‘给我上’,而是‘跟我上’;从来不说‘听我的’,而是‘看我的’。”一位同事饱含深情地对记者说。从警20年,王奎累计参与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1200余起,其中杀人案件11起,亲手擒获犯罪嫌疑人320余名。
2006年1月25日23时许,正在辖区巡逻的王奎接到一位宁夏籍司机的报警,称车上价值10万余元的物资被盗。经过简短的询问后,王奎驱车朝陕西宝鸡方向追去。一路上,一辆辆可疑车辆被追上,又一辆辆被排除。王奎一行到达宝鸡后,经宝鸡警方配合查证,该嫌疑车辆未经过宝鸡境内。由于再没有线索,只好原路返回。可从来不服输的王奎依然不死心,边开车边观察外面的情况。26日凌晨4时,他终于发现了嫌疑车辆。他冲下车跟货车上手持钢管、刀具的3名犯罪嫌疑人展开搏斗。经过40分钟的战斗,将3名嫌疑人一举抓获,310国道运输物资系列盗窃案告破。经查,3名犯罪嫌疑人共作案21起,涉案价值50万元。
打击犯罪不手软
2010年2月25日,王奎在下班途中行至麦积区埠南路附近时,马路上的大量血迹引起了他的警觉。只见不远处正有一群人围在一起,人群中传来呼救声。他不顾危险,冲进了人群。只见3名受害人躺在血泊中,经现场群众指证,一名持刀嫌疑人已逃离案发地。王奎只身追上前去,和犯罪嫌疑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并最终将凶手抓获。随后,王奎拦下一辆出租车将倒在血泊中的受害人送往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受害人杜某和李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服务群众不言苦
有人说巡警工作是拾遗补阙,论侦查破案比不上刑警,论社会面控制比不上派出所,论交通管理比不上交警,工作难有成就感。王奎则认为,巡警同群众接触广泛,为民服务的机会多、渠道广,在执法为民上可以更有作为。每当巡逻遇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他总是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2011年6月20日19时,王奎带着队员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孩神色慌张地奔跑,还不断回头张望。他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原来,女孩王某是被传销人员骗至麦积后偷跑出来的。王奎马上把女孩扶上警车,在交谈中得知,和她一起被骗进传销组织的还有十几人。王奎立即组织警力,一举捣毁了7个传销窝点,遣返50余名传销人员,被骗传销人员全被解救出来。
王奎常说:“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他用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诺言,抓捕嫌疑人、救助危难人员,第一个冲锋陷阵的总是他。即使在牺牲前他还忙碌在巡防一线,用生命书写了忠诚。
(缑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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