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根据市委工作会议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决定开展第二届“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主办: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教育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关工委 天水日报社
承办:天水日报社
时间: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
奖项:
★诚实守信美德少年 ★乐于助人美德少年
★自强自立美德少年 ★尊老爱亲美德少年
标准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诚实守信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
乐于助人
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自强自立
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尊老爱亲
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范围
年龄9至17周岁(2005年6月1日前出生)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四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程序
推荐(3种方式)
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少年儿童广泛开展践行美德标准、寻找美德少年活动,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少年儿童道德典型,提出推荐人选。
个人自荐。认为自身符合“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中、小学生,可主动向所在县区文明办自荐,提供相关事迹材料。
网络推荐。广大市民发现身边有符合“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少年儿童,可直接向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推荐,县区文明办要对网络推荐的人选事迹进行核实。
审核
各县区相关单位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组织评审会或其它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学校、社区及村镇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确定候选人
市活动组委会组织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产生50名正式候选人。
公示网络投票
在市级媒体对5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始网络投票。
表彰
市活动组委会审定最终人选名单,联合命名表彰,并于六一儿童节期间颁奖。
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并附相关事迹证明(如证书复印件等)。严禁从网上下载、编造事迹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登记表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区教体局、文明办审核盖章。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近期彩色生活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所在县区、学校和姓名)。各县区文明办务必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天水美德少年”推荐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天水日报社三楼),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286868 13830816269
联系人:陈飞
电子信箱:tsrbchf@163.com
地址:天水日报社三楼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