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4月25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盗窃入狱服刑期间,在住院时借机脱逃,随后伙同他人以虚假身份,以为他人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最终,他与同伙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年近六旬的王某,曾因犯盗窃罪于1991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在外省一监狱服刑。1992年6月16日零时许,王某在一医院住院时借机脱逃。
2013年3月8日,陈某、王某预谋后,由王某冒充麦积区某林业局的工作人员,陈某以给钟某卖树苗为由,骗取钟某现金900元打入陈某提供的账户内,赃款由二人平分。
后来,陈某和王某预谋由陈某作为“介绍人”,王某冒充女方哥哥的身份,以给他人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自2013年3月至4月,骗得刘某等4人的现金共计46100元,由陈某挥霍。
破案后,从陈某处扣押赃款8000元,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2013年12月29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王某犯诈骗罪、脱逃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随后以被告人王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原判余刑有期徒刑2年4个月12天合并有期徒刑7年10个月12天,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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