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日前,天水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的意见》。 今年,天水市被确定为民事检察和解制度四个试点单位之一。市检察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试点要求工作纳入近日召开的“四长”联席会讨论议题。在深入交流、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法检两院签印发布了《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市法院、检察院贯彻执行。
该《意见》的出台,困扰我市法检部门办理和解案件缺乏明确操作规程标准、和解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的履行找不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依据等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 (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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