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年度考核等评价监督体系,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
2、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杜绝各类乱收费,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学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教学用书的管理规定。严禁教师向学生征订或推荐教辅材料。
4、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规定,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和组织有偿家教,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
5、加强与各兄弟学校及三区支教校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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