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刘成娟】不仅是叔侄关系,而且相邻而居,理应和睦相处。可是,麦积区的一对叔侄,却因修建院墙的事引发了争执,叔叔还被侄子用砖头打伤。5月12日,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向记者讲述了这件事。
麦积区社棠镇某村的阿舒(化名)与阿涛(化名)是叔侄关系,并且两家相邻而居。
今年2月17日7时许,作为叔叔的阿舒,因侄子阿涛家修建的院墙上的瓦片超出墙面,认为占了自家的通行道路,找到侄子家理论,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继而互殴,阿涛用砖块砸伤阿舒面部,阿涛头部也受了伤。
17日11时许,阿舒前往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后经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舒鼻骨粉碎性骨折系轻伤;右眼挫伤、面部皮肤裂伤,双下肢软组织挫伤系轻微伤。
阿舒住院期间,阿涛支付治疗费5000元。麦积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阿涛与阿舒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阿舒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元(含已支付的治疗费5000元),目前,已实际履行,阿涛取得了叔叔的谅解。
因阿涛能够自愿认罪,且系初犯,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随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阿涛管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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