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房屋登记“业务讲堂”第二十讲开讲。市房产交易中心产权监督科科长王天辉以《房屋登记程序的重要性和应注意事项》为题进行主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赵振林主持讲座,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志海、谢晓睿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王天辉科长首先从房屋登记一般程序和司法审判的标准切入,详细讲解了登记程序的重要性。房屋登记行为是法律赋予登记机构的行政职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同时其本身也是一项程序性工作。《物权法》明确规定,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经审核后将申请登记事项及时如实记载于登记簿。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启动登记程序,登记机构依职权行使登记职能,申请人和登记机构是登记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主体。申请人不提出申请要求,登记机构不能主动或强制要求当事人登记。一旦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依法将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记载于登记簿。法院在裁判房屋登记行为是否合法的主要焦点在审查房屋登记行为进行的过程中,履行的工作程序是不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和在工作程序当中适用法律法规是不是准确。因此只要程序合法,用法准确,那么我们所做的登记行为必然合法,而如果登记程序错误和违法,或者在程序当中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存在瑕疵,那么必然导致登记行为违法,行为一但违法,就有可能形成错误的登记结果,从而导致行政赔偿,甚至构成渎职犯罪。
在讲到房屋登记程序中的应注意事项时,他指出,房屋登记的受理、审核工作是登记程序中一个重要环节,具有“接待量之大、审核量之大、时间之短、录入扫描资料之多、群众要求之高、受委屈之多”的特点,也较容易出错和出现瑕疵,人人都有“如履薄冰”之感。如何预防和避免,无外乎就是审查申请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登记客体的有效性、合法性,审查主客体之间是否有必然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和能证明这种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到工作中就是查验申请内容的完整性,询问有关事项,比对登记薄记载信息和相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和对主体、客体、法律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和合法性的审查五大方面。

会上,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赵振林结合本期讲座内容,就进一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有效防范登记风险提出六个不准。一是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和业务程序;二是不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三是不准违规干预不在本人职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四是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个人房产信息、档案内容等;五是不准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乱解释业务程序及收交要件;六是不准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在工作岗位打电话、玩手机、吃东西等。要兼顾好依法行政与为民服务的关系,学政策、讲规矩、懂程序、强服务,营造一个执法为民、高效至上的房屋登记法治环境。
(供稿:市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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