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成了被告
只因“推伤”工友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方琼】一男子酒后辱骂工友,并将其推倒,致使工友受了伤。男子不仅赔偿工友2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还站到了被告席上。

    去年6月20日23时许,甘谷县某村的黄某,在秦州区关子镇一家水泥厂门前饮酒时,看到工友小王经过,因两人向来关系不好,黄某便辱骂小王,小王未予理会,回到自己的货车上休息。一会儿,黄某又来到小王的货车旁继续叫骂,小王下车与黄某理论时发生争吵,黄某突然猛推了小王一下,小王在后倒期间用左手扶地时,导致左手腕受伤。

    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王左上肢尺桡骨骨折属轻伤。去年7月17日,经公安机关传唤,黄某到关子派出所接受讯问。7月25日,黄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在小王住院治疗期间,黄某支付医疗费6500.96元,后来,两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除已付的医疗费外,由黄某再赔偿小王经济损失19000元,已履行完毕。小王对黄某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4月,秦州区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8月15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依照我国《刑法》等有关规定,法院随后以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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