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一年多 突然被辞退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6:08:18 星期六     字体设置:
    □本报记者 王琳

    一名中年妇女在饭馆打工一年多,突然遭到辞退,为此,这位女士十分不满,要求老板退回押金和支付工资。

    10月13日,据家住麦积区渭南镇的刘女士反映,去年5月初,她在麦积城区找活干,后被陇昌路一家饭馆聘用,当时没有签合同,老板与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200元,每月10日发工资。上班后,她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帮后厨做饭、洗碗、收碗、打扫卫生。

    今年春节过后,她的工资涨了100元,即每月1300元。今年9月份发工资时,她的月工资被老板全部扣除作为押金。这两个月来,老板经常给她的工作挑毛病找茬,她一直忍气吞声尽力在干。结果,10月10日,老板发工资时,给她结算了所有工资,之后对她说,从次日开始就不用来上班了,刘女士觉得自己干得好好的,老板不能说辞退就辞退。因此,11日、12日,她又按时上了两天班,但是,对收取她押金一事,老板却只字未提。目前,老板欠她押金及两天的工资。

    当日,记者来到这家饭馆采访时,老板王先生对此解释说,刘女士来店里后,虽然干活比较勤快,但由于上了年龄,行动很迟缓。加之今年以来,店里的生意一直不好,眼下店里也不需要这么多干活的人,无力支付员工的工资,鉴于此,他便先让刘女士回家,等店里生意好转后,还可以通知她再来,因此,押金暂时没有退回。

    就此事,记者与刘女士来到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咨询并投诉,工作人员受理了投诉。并说,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工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该从次月起,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随后,监察员立即前往饭馆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给老板讲解法律法规,老板认识到了错误,给刘女士道了歉,后经协调,老板表示愿意留刘女士在饭馆继续工作。对于处理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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